本报讯 (记者 张伟涛) 日前,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《广西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,更好保障老有所养,让全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。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到2029年年底前,全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,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。各地要加强专项政策支撑,落实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,完善公办养老机构收入管理和绩效激励制度,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,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,制定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政策措施等。
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加快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,支持每个县(市、区)设立1所公办养老机构,纳入机构编制管理;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,统一指导管理县域养老服务事务;依托乡镇(街道)敬老院、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,建设具有专业照护、服务转介、资源链接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,2029年年底前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。同时,贯通协调居家、社区、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,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,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,建设家庭养老床位;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,推行“社区+物业+养老服务”,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内容;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,推动养老机构按照兜底保障型、普惠支持型、完全市场型分类改革。
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,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,凝聚社会共识,统筹现有资源力量,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,建立健全评价机制。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,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措施,健全督促评价制度等。
信息来源:2025年08月05日 中国社会报